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辦、國辦印發的《關于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高質量發展促進形成新發展格局的意見》的決策部署,進一步規范文化和旅游市場信用修復工作,依據《文化和旅游市場信用管理規定》,文化和旅游部制定并發布了《文化和旅游市場信用修復工作指南》(簡稱《指南》)。
《指南》要求各級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門高度重視,依法依規對符合條件的文化和旅游市場失信主體解除相關管理措施,推動信用修復工作法治化、規范化發展,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加強信用修復分類指導。
《指南》強調,要規范主動信用修復工作流程,規范核查依申請信用修復的材料,規范應用文書格式,規范開展信用修復培訓,規范使用信用信息。并要求各級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配套工作機制,明確職責分工,加強溝通協調,統籌推進信用修復工作。同時,要求加強指導和培訓,深入細致向市場主體特別是失信主體做好信用修復政策制度的宣傳解讀工作。此外,各級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門還要通過自查、系統應用、大數據分析等手段,及時監測信用修復工作情況,加強督促指導,發現問題及時責令改正。
記者于帆
來源:中國文化報2022年11月22日第1版